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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淅川县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通告!

    信息发布者:黄胜葛
    2017-09-27 12:25:18   转载

         西十高速公路是河南省重点工程和省高速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善全县交通条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基础设施。根据省 市 县的全面部署,西十高速公路近期即将正式开工建设。但是通过近期的走访和调查摸底发现,西十高速公路沿线的上集镇,金河镇,马蹬镇,毛堂乡等乡镇的沿线群众。在西十高速公路两侧控制区内,突击进行房屋建筑,厂房建设,蔬菜大棚搭建等私搭乱建现象严重。

          为严格管控西十高速公路规划范围内的基本建设,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第一条:定测中埋设的标桩和有关标记是西十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和规划管控的依据。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涂改,移动和损坏等。否则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条: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高速公路预留的中心桩两侧各50米及高速出口 服务区等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土地权属,不得擅自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擅自栽植苗木,建设温室大棚,畜禽圈,开挖坑塘等影响公路建设的违法活动,所属乡镇将组织执法队伍,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一律不予补偿。

         第三条:自本通告发布之前,在高速公路预留的中心桩两侧各50米及高速出口 服务区等规划范围内,对已经在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以及栽植苗木,建设温室大棚等影响公路建设的活动要立即叫停,待相关部门认定后做出处理意见,属于违法行为的要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或继续建设的,将要依法依规强制拆除。

         凡参与,插手影响高速公路建设。为违法当事人提供线索,串通一气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党员,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党的政纪法规进行严格追责。严重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条:对电力,通信,水利等相关部门,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规划的项目时应及时做出协调。为高速避让,沿线新上项目必须满足高速公路安保,设计,施工,通行的需要。

         第五条:沿线各乡镇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尽快建立工作联系推进机制,科学制定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置办法。细化工作推进保障措施。要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土地和建设审批管理。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监管责任。依法取缔治理范围内的违规经营。各部门要加大违法占地整治力度。

         第六条:西十高速公路沿线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高速公路建设,自觉维护好施工环境。对在工程开工期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干扰工程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淅川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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